工信部已經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強制性標準,汽車的回收利用標準將出臺。
作為世界汽車第一產銷大國,我國2011年民用汽車保有量已突破1億輛,汽車報廢量超過400萬輛,預計2020年報廢量將超過1400萬輛。
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涉及安全環保和資源利用,2001年國務院就頒布了報廢汽車回收利用辦法,標志著報廢汽車回收管理開始走向法制化軌道。但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規劃處處長陳躍紅指出,回收拆解法規和強制報廢標準有待進一步修訂和完善,回收拆解的市場準入制度亟須健全。例如,法規的規定已經不能適應開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的需要,并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回收拆解企業的效益。
據悉,長期以來,由于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采取粗放式經營,從而導致該行業技術手段落后,作業流程不規范,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水平低。另外,報廢廠不按規定交售報廢車輛,非法回收拆解倒賣報廢汽車的現象依然存在,這不僅對正規的回收拆解企業造成了沖擊,擾亂了回收拆解的正常秩序。更重要的是,給道路交通安全、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帶來了嚴重隱患。(來源:北京商報)